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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施、孟、梁丘、龚、黄、卓、鲁诸人而设。又谓班、马儒林之篇以六艺为
纲,师儒传授自成经纬,所以明师法之相承,溯源于未替,非若寻常列传
详一人之生平者也,旨哉言乎!是故匡衡、扬雄、郑玄、桓荣之徒,前后
《汉书》不以之列于儒林、文苑,则史书列传标题之故断可知矣。窃谓邑
志人物只应如章氏所云,寻常列传详一人之生平已足,似无庸别立题目。
兹编依据此旨,人物概称为列传,而以题目分注其下。虽与省颁通例稍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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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,而按诸史、汉体例,并无不合也。” 人物列表的想法也得到了认
可,如民国《吴县志》凡例云:“表之目三,一职官、一选举、一人物。
职官、选举,方志中多用志体,盖本司马彪《续汉书》、欧阳修《新唐
书》,然《续汉》《新唐》详其制度沿革,自当为志。今只记历任年月、
科举甲庚,故用表式。如马、班年表以年为经,以事为纬,人物入表,所
以济列传之穷。章氏仿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,去其九等品目,今从之。凡
行实不详,仅记姓名者,皆书于表,如忠节传中死难诸人姓名表,列女传
中节烈妇女、贞孝妇女姓氏表皆是。”
其立“政略”一篇以载名宦的想法,也得到一些人的赞同。如民国
《安吉县志》例言即云:“章实斋谓叙次名宦,不可与乡贤同为列传,
非特宾主异形,而名宦以政为重,他事皆在所轻,亦与乡贤原始要终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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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传者不同,其论甚精。兹踵厥成法,于职官志中述名宦政略。” 民国
《江都县续志》凡例云:“刘志立政考,志名宦,义本章实斋政略,兹仍
旧例,立名宦传,并纪驻城长官。”民国《铜山县志》凡例也说:“章
氏学诚《和州》《永清》县志‘政略’一篇,以官标首,今仿其义,以
官标题,分次成卷。而从太史公《循吏传》例,取有绩可纪者曰《宦绩
传》。”
此外,光绪时期,刘光谟推崇章学诚在《和州志》和《永清县志》中
[1] 民国《泰宁县志》,凡例,见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福建卷》。
[2] 民国《安吉县志》,例言,见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江西卷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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