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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对章学诚方志编纂理论的扬弃




               志,阙者补之,误者正之。曹骥观在《续修醴泉县志稿》序中说:“今
               本章氏之言,有其所长而补其所短,故不敢重修,而仅出于续,名之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《续修醴泉志稿》,留待后贤之增删焉。” 他们在续修方面都遵循了章
               学诚提出的续修方法,按增补、递续之例,修出了一代名志。“增补、递

               续之例”是章学诚在总结前人的修志经验和自己的修志实践后提出的一种
               续修方法,在社会内容变化不大、志书体例类目陈陈相因的传统社会中,

               这种办法有其合理性;但鼎革之后,社会事物日新月异,传统的方法已不
               足以反映变化社会中的新事物,所以后人又在此基础上,推陈出新,创新

               编纂方法,如黎锦熙提出的“三术”之说,用“续”“补”“创”三种方
               法编修志书,就是其中的著名代表。他说:“今修方志,先明‘三术’,

               即‘续’‘补’‘创’是也。”即用“续”“补”“创”三种方法编修志
               书。“续”,是指职官、贡举等门,或其制于清末革除,但存掌故,或其

               事虽赓续,而只需表列者,把原有采访所得材料“整理排比”的做法。
               “补”,是指前志已有的“如人物、艺文、金石、古迹等门,有新获得

               的材料,即为‘续入’,阙遗的则作‘拾补’,‘涉舛误’者为之‘纠
               绳’;因此,凡是‘订改补充,统谓之补’”。而“创”,则是指“事类

               新增者,例如地质、气候、公路、卫生等”记述而言;它若“旧方志曾有
               者,如关于自然之山水、物产等,关于经济之食货、储恤等,关于政治文

               化之学校、风俗,以及方言等,或宜更易故称,用符实际;或则悉换新
               质,仍循旧名;皆属之‘创’”。为什么要‘创”呢?因为“居今日而修

               方志,决非旧志之旨趣与部门所能范围,即章氏特创之义例,横拓之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域,由时代之进展,也颇感其未尽适宜而殊嫌不足也” 。修志“三术”
               实际上是黎锦熙对前人编纂方法的归纳和总结,这里面实际已涵括了章学
               诚提出的“增补、递续”两种续志方法。


               [1] 胡铭荃、张道芷、曹骥观纂修:民国《续修醴泉县志稿》,曹骥观序,民国24年铅印本。
               [2] 黎锦熙:《方志今议》,“先明三术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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