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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对章学诚方志编纂理论的扬弃




               的做法,认为对人物各传中一些有疑问而又一时难以考辨的人物,设“阙
               访传”专编,以存疑来解决一些当记而又有疑的待考人物的记载问题,这

               是从前很少有人道及的。生不立传,乃志书通例,但章学诚主张名宦一门
               重在政绩,可不受此例限制,民国《昆新两县续修合志》凡例亦云:“志

               传之例不录生存,盖人必盖棺而后论定也。惟名宦一门重在政绩,不计其
               人之生平,莅官以前之政及去官以后之事皆不能越境而书也。会稽章氏尝

               有此论,考《玉峰志》及《昆山郡志》名宦一门,但纪其在官之绩,不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卒年。是亦无分存殁也,今从之。” 故该志对“生不立传”的原则并不
               避忌。
                    人物是方志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,历来就有“方志半人物”的说法,

               章学诚对此予以强调,自是题中之义。尤其是“政略”和“阙访传”两
               篇的设立,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,认为这个篇目的设立,解决了现存而又

               有政绩的及一些有疑问而又一时难以考辨的人物入传的问题。但也有持异
               议者。如对章学诚要求以正史纪传体的体例记述志书人物的观点,王棻就

               不赞同,他认为:“邑志所载人物无多,欲仿史例,则仕隐参杂,转滋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目。不若仍前志,略省子目,已得体矣!” 他主张按照方志原有的简明
               得当的撰写方式记载人物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续修


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指出,修志是为了切合实用,故必须注意修当代之书,记当代
               之事,反映当代社会的现实。从这个精神出发,他认为方志之修,远者不

               过百年,近者不过三数十年,“夫三十年为一世,可以补辑遗文,搜罗掌
               故,更三十年而往,遗待后贤,使甲编乙录,新新相承,略如班之续马,


               [1] 民国《昆新两县续补合志》,凡例,见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江苏卷》。
               [2] 陈汝霖修,王等纂:光绪《太平县续志》,例言,见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浙江卷》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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