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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对章学诚方志编纂理论的扬弃




               以当章氏年谱。文简事赅,以表为最。凡纪之不胜纪、传之无足传,而又
               不容尽没者,悉入焉。如沿革、户口、学校、物产、贸易、选举、人物、

               职官、乡镇、宗教等是。三曰纪,当史之志。章氏以考易之,为全书名志
               也。然考偏于古而略于今,不若纪之为善。凡政治、舆地、氏族、实业、

               教育、经籍、货币、盐法、田赋、税厘、风俗、工艺等皆属焉。四曰传。
               人物之关系较小者概入于表。传之所载,必赫然有事功学问、文章、行谊

               者,所以祛庸滥,示谨严。其立类则名宦、名人、列女、流寓、方外等是
               也。其不隶各门者,别立附录,并而为五。至章氏外纪以备纪皇恩庆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者,今不须立。” 民国22年瞿宣颖兼任河北通志馆馆长,聘请傅振伦、
               孙楷第、王重民三位学者制定《河北通志》编写大纲,傅振伦、王重民就

               《通志》体例、类目、编纂等均提出意见,并拟出编写大纲,所拟大纲
               “艺文”一目,分列5类,其中“文存”一类即分文征、论说、旧志、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文等门,这也是就章氏《永清志例》而稍加变通的结果 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方志内容


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从“志乃史体”的观念出发,强调志书内容应以记载历史文
               献为主,山川都里和各地名胜,不可分占篇目。为此,他与以戴震、洪

               亮吉等人为代表的地理派发生了争论。戴震把方志看作地理书,主张:
               “志以考地理,但悉心于地理沿革,则志事已竟。侈言文献,岂所谓急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
               哉?” 戴震主张方志是地理书,故重“沿革”而轻“文献”,而章学诚
               视方志为史书,故重“文献”而轻“沿革”,忽略地理方面的内容。章、




               [1] 民国13年重印明弘治《衡山县志》,赵恒惕序,见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湖南卷》。
               [2] 《河北月刊》第1卷4期(1933年)。
               [3] 《文史通义》外篇四《记与戴东原论修志》。按,本文所引《文史通义》系章学诚著,仓
               修良编《文史通义新编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3年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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