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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对章学诚方志编纂理论的扬弃
录进行比较。民国18年,国立浙江大学校长蒋梦麟所提出的解散方志旧
体,分编年鉴、各门调查、省史三书的改革方案,黎锦熙即认为:“其三
书除‘省史’外,‘年鉴’及‘专门调查’二书,实与章氏三书于‘志’
外分辑‘掌故’‘文征’二书,用意相仿,特其目标,一重在存史,一重
[1]
在致用耳。” 傅振伦也说:“前二者为新志之资料,而后者则通志之书
也。” [2]
但是许多学者已开始认识到其局限性。贾恩绂就直截了当地批评道:
“自章学诚《文史通义》出,纂方志者率袭史家纪、表、志、传之例,莫
敢稍变”,而史与志“性质本异,体例自不应尽同。若袭其体而不知变,
[3]
则假人衣履,终或不适” 。章学诚主张史志体例同,而贾恩绂则主张史
志体例异,所以提出了这样的批评。寿鹏飞则批评章学诚的志例“谨严之
余”,“似已过拘于例矣”,“其言于例,直昔时六部则例之流耳!何当
[4]
于治道?” 瞿宣颖主张立“丛录”一目取代章学诚“掌故”“文征”之
体,认为时代变迁,不必拘泥于章氏之说,应“随事立题,不必预悬格
[5]
式” 。王葆心在肯定章学诚成绩的同时,指出其“为法自敝,勉强以成
[6]
其书者,亦多有之”的缺点 。黎锦熙则在其《方志今议》一书中,提出
“终破四障”之说,认为今时之志书要破除过去修志中的四种障碍,其中
之两种即与章学诚有关:其一是“类不关文”。类指方志之事类,文指文
[1] 黎锦熙:《方志今议》,见《方志学两种》,岳麓书社,1983年版。
[2] 见傅振伦《中国方志学通论》。但也有人认为,从“宜解散方志旧体”的主张和分编“三
书”的做法来看,蒋梦麟的建议,出发点是为了改革方志旧体;“三书”类目的设置,有不少反
映了旧志中所未有的近代科学内容,“民生”一目,其称虽然其来有自,但在省志中专题标列,
却是一个新的现象。所以,仅仅把它与章学诚的“三书”类比,或者以为只是“新志之资料”和
“通志之书”,显然不是客观的评说。见许卫平:《中国近代方志学》,江苏古籍出版社,2002
年版。
[3] 何其章、吕复修,贾恩绂纂:民国《定县志》,叙例,民国23年刻本。
[4] 寿鹏飞:《方志通义》,1941年刊印本。
[5] 瞿宣颖:《志例丛话》,载《东方杂志》第31卷第1号(1934年)。
[6] 王葆心:《清代方志学撰著派与纂辑派争持论评》,载《北平世界日报·图书馆周刊》第
56、58、60、61期,1936年3月25日、4月8日、4月22日、4月2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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