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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的史学批评理论及其借鉴意义




               也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强调史家撰史应以反映客观历史的真实为目的,但他又不否认

               在历史撰述中史家的主观因素,所以他把“气”和“情”等概念引入到史
               学评论中来,探讨了不同的气质、风格和情感对史家撰史公正性的影响这

               一问题。他说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文不足以动人,所以动人者,气也。凡文不足以入人,所
                   以入人者,情也。气积而文昌,情深而文挚;气昌而情挚,天下

                   之至文也。      [1]



               文章的气势和吸引人的程度,取决于史家个人内在气情真挚与否。然而,
               正是这种“气”与“情”,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史家撰史的客观性。他

               说史家撰史时遇到“得失是非”时,“气”就会“积”;遇到“盛衰消
               失”时,“情”就会“深”。“气”失于平,就会出现或“宕”或“激”

               或“骄”的毛病,“情”失于正,就会出现或“流”或“溺”或“偏”
               的弊端,这样撰写出来的著作“似公而实逞于私,似天而实蔽于人”,

               以至于“发为文辞,害义而违道,其人犹不自知也”。章氏认为史家主
               观的“气”“情”有“天”“人”之分,“气合于理,天也;气能违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以自用,人也。情本于性,天也;情能汩性以自恣,人也”。 “气合于
               理”“情本于性”,这就是“天”:“气能违理以自用”“情能汩性以自

               恣”,这就是“人”。当“气”合于“理”的要求时,史家的著述就会真
               实地反映客观历史:反之,其主观成分就会增多,史著的客观性就必然会

               受到影响。这即是说,史家在撰史评史时,不可能不发生感情,但又不能
               听之任之,放纵这种感情,而为“气”“情”所役。为此他要求史家以


               [1] 《文史通义校注》卷三,《史德》,第220页。
               [2] 《文史通义校注》卷三,《史德》,第220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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