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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



               选,推论精微;史则守其文诰、图籍、章程、故事而不敢自专。然而问掌
               故之委折,必曰史也。”其职掌与地位虽判若霄壤,“然而无异义者,则

               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”。“先王道法,非有二也;卿、大夫能论
               其道,而府史仅守其法,人之知识有可使能与不可使能尔,非府史所守之

               外,别有先王之道也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通过阐发“府史之史通于五史之义”,旨在示范“掌故”

               之重要、“贵时王之制度”之重要、“以吏为师”之重要、学问“知
               时”“通”“今”经世致用之重要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故道隐而难知,士大夫之学问文章,未必足备国家之用也;

                   法显而易守,书吏所存之掌故,实国家之制度所存,亦即尧、舜
                   以来因革损益之实迹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其一朝典制,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,未有不于古
                   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。故当代典章,官司掌故,未有不可通

                   于《诗》《书》六艺之所垂。                [1]



                    说到底,如何才能真正探得“《诗》《书》六艺”之精微?必由“书
               吏所存之掌故”,反之亦然,从何如何发用“古先圣王之道”?必施之于

               “当代典章,官司掌故”。章学诚对六经本原与功能的透彻理解紧紧绾合
               着“当代”之“治平”,而其主体则寄望并落实于地位卑下之“书吏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再进一步追究一下章氏“府史之史通于五史”见解的来源,就更
               能理解章氏之隐衷。在《〈永清县志·六书〉例议》中,章氏这样主张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州县修志,古者侯封,一国之书也。吏户兵刑之事,具体而




               [1] 以上引文均见章学诚:《史释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新注》,第270—272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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