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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要删” 等重责。这一观点更有超乎前人之处者。所谓“朝史”即王朝之
               史,它应以纪传史体裁为准例,即由纪、表、志、传所构成,只有这样,

               一朝之史才能囊括无遗。章氏以方志为朝史要删,旨在强调方志体例同国
               史体例相同,而内容要详于国史,以便删约志书要旨而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章氏指出地方志与地理书两者性质不同,它们不属于同一学科,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说:“地理之学自有专门,州郡志书,当隶外史。” 又说:“方志如古
               国史,本非地理专门,如云但重沿革,而文献非所急,则但作沿革考一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
               足矣。” 界定地方志与地理书之别,堪称章氏一大贡献,其意义在于将
               方志纳入史学的范畴,改变了历来将方志划入地理书的陈旧观念,扩大了
               方志内容和范围,进一步统一了志体,辨明了方志在史学上的地位及作

               用。章氏以此为基础,创立了一整套方志理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说方志属史论观点只是较前人更为系统化、具体化,还算不上章

               氏的发明,那么,章氏方志属史论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得出了“方志乃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4]
               方全史” 的结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章氏既视方志为“一方全史”,因此,他在对史学著作分类时,将
               着力点放在内容方面的区别。章氏认为,各种史学著作体裁尽管各异,而

               从其内容上进行界定,不外“著述”与“比类”(或称撰述和记注)两大
               类。对于某一著作来说,两者不一定兼备,而对于整个史学来讲,两者又

               是缺一不可的。章氏论述了著述与比类两者的不同之处,“间尝窃取其义
               以概古今之载籍,撰述欲其圆而神,记注欲其方以智也。夫智以藏往,

               神以知来,记注欲往事之不忘,撰述欲来者之兴起……藏往欲其赅备无
               遗,故体有一定,而其德为方;知来欲其抉择去取,故例不拘常,而其德




               [1] 《亳州志掌故例议下》,见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。
               [2] 章学诚《释通》。
               [3] 章学诚《记与戴东原论修志》。
               [4] 《丁巳岁暮书怀投赠宾谷转运因以志别》,见《章氏遗书》卷二十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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