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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方志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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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专书” 方法,提出“为史学计其长策,纪、表、志、传率由旧章,
再推周典遗意,就其官司簿籍,删取名物器数,略有条贯,以存一时掌
[2]
故” ,从此确立了方志立“三书”的义例。方志“志”的部分体现作者
的别识心裁,作为成一家之言的著述,《掌故》汇编当地的典章制度、档
案簿籍,《文征》分类汇辑当地诗文、文献,三书各为专书,相辅相成。
这就解决了方志的著作性与资料性的矛盾,同时还因此总结出学术分为
“著述”和“比类”的史学创见,这个创见就是《亳州志》实际将方志的
著述部分与资料比类分开的理论概括。在《亳州志掌故例议下》里,章学
诚说:“夫志者,志也,其事其文之外,盖有义焉,所谓操约之道者此
也。……夫名家撰述,意之所在,必有别裁,或详人之所略,或弃人之所
取,初无一成之法。”这就是说,方志仍必须成为一家著述,完全消除了
《永清县志》中对方志著作性的动摇意念。
《亳州志》还创设了人物表,章学诚说:“方志之表人物,何所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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乎?曰:将以救方志之弊也……” 他从修志活动中体会到,方志的列传
有两个问题较难处理,一是正史和国史中已然有传的人物,方志对其“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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撮则嫌如类纂,全篇有似于传钞,书欲成家,良难位置” ;二是地方上
有势力的乡绅,既无善迹可称,又不能在方志中全然不录。于是,采用人
物表的方式,仅列上述人物的姓名,原史书列传的全文收于《文征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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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一些乡绅“有特著之名,则义无屈抑” ,达到“密而不猥,疏而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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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” 的效果。
章学诚本人对《亳州志》极为满意,认为“此志拟之于史,当与陈、
[1] 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《亳州志掌故例议下》。
[2] 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《亳州志掌故例议中》。
[3] 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《亳州志人物表例议下》。
[4] 《章氏遗书》卷二十七《湖北通志检存稿四》。
[5] 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《亳州志人物表例议下》。
[6] 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《亳州志人物表例议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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