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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的史学批评理论及其借鉴意义
[1]
神,其于史也,可谓天之至矣。” 章氏之所以如此推崇《尚书》,把它
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,正在于《尚书》“因事命篇,本无成法”,
在体例上体现了“体圆用神”“例不拘常”的原则。他说《尚书》“无定
法”,体例灵活,多变通,“不得如后史之方圆求备,拘于一定之名义者
[2]
也”。 这种不墨守成法,不受义例所拘,反而达到了史书编纂的最高境
界。章氏认为要救“纪传之流弊”,就必须要回到《尚书》“因事命篇,
不为常例所拘”的精神上来,为此他提出了“师《尚书》”的主张,凡是
在著述中体现“因事命篇”、不拘守成法原则的均得到他的表彰和推崇。
他说《史记》无定法,“体圆用神,多得《尚书》之遗”,称赞袁枢创纪
事本末体,“因事命篇,不为常格”,“文省于纪传,事豁于编年,决断
[3]
去取,体圆用神,斯真《尚书》之遗也”。 这种“因事命篇”“例不拘
常”的史学评论方法和原则,用发展的眼光来评论史体的演进,集中体现
了章学诚通变的历史眼光,较之刘知幾纯粹就史体而论史体,无疑是更进
一步。
二、“史所贵者义也”
在章学诚的史学批评中,“史义”(“史意”)是一个非常重要的
概念。章学诚在谈到《文史通义》的写作缘起时说:“郑樵有史识而未有
史学,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,刘知幾具史法而不得史意,此予《文史通
[4]
义》所为作也。” 从这一段话中可以看出他对“史义”(“史意”)的
重视。章学诚重视“史义”(“史意”),在《文史通义》中屡有论述。
[1] 《文史通义校注》卷一,《书教下》,第51页。
[2] 《文史通义校注》卷一,《书教上》,第30页。
[3] 《文史通义校注》卷一,《书教下》,第51—52页。
[4] 《文史通义新编新注》外篇四,《和州志·志隅自叙》,第887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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