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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六经皆史”的视角




               并非仅是史学(方志学)观念或理论之意。总之,在章学诚的思想中,
               “志义”的含义除要求方志应具有思想性之外,还应认识到“志义”与

               “史义”均是“道”在不同载体形式中的表现,因此要求修志与修史一
               样,也必须服务于“明道”的根本宗旨,甚至可以说“方志的价值如何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取决于‘志’是否可以实现与《春秋》相同之‘义’” 。以上两个方面
               是并行不悖的,是义的双重要求。对“志义”的阐释与“六经皆史”及道

               器之论在此实现了统一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四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康熙三十年(1691),时任河南左布政使的许弘勋曾指出,“志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昉乎?其义本于经,其例发于史” 。章学诚的出发点与之颇为相似。他
               以方志分立三书之法,实现了志与经的理论对接,在仿史追经的逻辑联系
               中,建构起方志的学术系谱,在经的高度阐明了方志之所以为“学”的根

               本依据,“六经皆史”与“志为史体”也因此成为章学诚方志思想的理论
               支柱。在此理论背景下,志与史一样被定义为“明道”之器,由此演绎出

               方志明道的终极功能;“志义”与“史义”一样则成为道在不同撰述形式
               中的表现,体现出“志义”对修志理论性、目的性的双重要求。以上思想

               不同于具体的方志编修方法,它们极大地提升了方志的价值和编修方志的
               意义,从而奠定了章学诚方志理论的根基,推动了章学诚的方志编纂实

               践,而这些对于我们审视当今开展新编地方志工作的意义也不无裨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(本文发表于《中国地方志》2010年第1期。和卫国,现为中国地方志指导

               小组办公室研究员。)



               [1] 山口久和著、王标译:《章学诚的知识论》,第216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。
               [2] 许弘勋:《通海邑志序》,李孝友、梁耀武点校:康熙《通海县志》,昆明云南人民出版
               社1993年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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