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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六经皆史”的视角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‘六经皆史’这一中心命题之中。” 此言可贵之处在于点出了方志与经、
               史的微妙关系,可惜余氏未能展开。因此,揭示章学诚建立经、史、志学术

               系谱的努力成为本文的目的之一。应该说,章学诚强调志与史的“上下之
               道”,是对“志为史体”论的延伸,而他在《方志立三书议》一文中既建立

               志与经的逻辑联系,又强调志与史的关系,最主要目的显然是在抬升方志自
               身的地位和方志编纂的意义,而这些无不在“六经皆史”之中得到了实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需强调的是,在此理论建构过程中,章学诚遭遇到了与论述“六经皆
               史”一样的难题:“六经皆史”,《易经》为六经之首,然而为何在志分

               三书的设计中没有《易经》的地位呢?章学诚对此解释为:“古治详天道
               而简于人事,后世详人事而简于天道,时势使然,圣人有所不能强也……

               《易》之为书也,开物成务,圣人神道设教,作为神物,以前民用……后
               世惟以颁历授时为政典,而占时卜日为司天之官守焉。所谓天道远而人事

               迩,时势之不得不然。是以后代史家,惟司马犹掌天官,而班氏以下,不
               言天事也。”        [2]

                    可见,这段论述与《易教上》对《易经》的诠释是一致的。“六经
               皆史”,皆先王政典,但六经也不尽相同,作为六经之首的《易经》“开

               物成务,冒天下之道”,“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”,“其教盖出政
               教典章之先”,实际是“神道设教”,即此处所谓以详天道为特征。三分

               之法未将《易经》作为对应的目标,显然是在六经之中做出了选择。通过
               对《易经》的排除,道出了后世之史的撰述特征之一:以详人事为主。对

               《易经》的理解再次获得突破,使得方志三分的渊源准确定位于《春秋》
               《诗》《礼》三家,在理论上进一步实现了“六经皆史”与“志为史体”

               两种思想的对接。关于详人事,章学诚还曾指出:“夫子之述六经,皆取




               [1] 余英时:《论戴震与章学诚》,第61页,三联书店2000年版。
               [2] 章学诚著、仓修良编注:《文史通义新编新注》外篇四《方志立三书议》,第828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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