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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



               定了不可偏废。他把“著述譬之韩信用兵,而比类譬之萧何转饷”(《报黄
               大俞先生》),两者缺一不可,更加显而易见了。我们明白了这一点,更有

               利于辨清方志三书所具的性质及其任务之不同。其实章氏在其所撰的《湖
               北通志》中已对三者不同的性质和内容,作了明确的回答。他在《通志凡

               例》中说:“志者识也,简明典雅,欲其可以诵而识也。删繁去猥,简帙
               不欲繁重。簿书案牍之详,自有掌故专书;各体诗文,自有文征专书。志

               则出古国史,抉择去取,自当师法史裁,不敢徇耳目玩好也。”(《章氏遗
               书》卷二十四,《湖北通志检存稿一》)又在《为毕制府撰湖北通志序》中进一步

               指出:“方志义本百国《春秋》,‘掌故’义本三百《官礼》,‘文征’
               义本十五《国风》。”(《章氏遗书》卷二十四。注:灵鹣阁《文史通义》本将此序题

               为《为毕制府拟进湖北三书序》,文字亦略有出入)非常清楚,“通志”部分绝不是
               什么地方行政制度。所以,我们说,“志”是主体,是词尚体要的著述,

               “掌故”“文征”是两翼,是保存史料的资料汇编,两者相辅而行,构成
               一部完整的地方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总之,方志分立三书,确是一种创见,对于旧的方志来说,无论在体
               例上或是内容上,都具有巨大的革新作用。无疑,它的提出,为方志学的

               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“志”书的体裁和内容



                    作为方志主体的“志”应当写哪些内容?编撰时要采用何种体裁?
               这是章学诚最为重视的问题。他一再强调“志乃史体”,“体裁当规史

               法”,内容要写这一地区的山川、物产、风俗、人文、政教所施、经要所
               重。他在《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》里还对内容的详略去取提出了几

               条意见:“知方志非地理专书,则山川都里坊表名胜,皆当汇入地理,而
               不可分占篇目,失宾主之义也。知方志为国史取裁,则人物当详于史传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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