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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的方志学
文字。此耳治目治之所以不同,而图之要义所以更甚于表也。古人口耳之
学,有非文字所能著者,贵其心领而神会也。至于图象之学,又非口耳之
所能授者,贵其目击而道存也。”因此,“虽有好学深思之士,读史而
不见其图,未免冥行而擿埴矣”(《章氏遗书》外编卷八,《永清县志三·舆地图第
一》)。他在《永清县志水道图序例》中还曾指出:“地名之沿革,可以
表治;而水利之沿革,则不可以表治也。盖表所以齐名目而不可以齐形象
也”,“可得形象”者,唯图而已。难怪他把图像称为“无言之史”。他
指出,图之所作,应当“取其有关经要而规方形势所必需者,详系之说,
而次之诸纪表之后”,这样,才可以“用备一家之学”(《章氏遗书》外编卷
十六,《和州志·图第一·舆地》)。
志的诸体既然一如正史之规,那么措辞命意,无疑当具撰史之笔法。
为了撰好方志,他提出作者秉笔应当做到“持论不可不恕,立例不可不
严,采访不可不慎,商榷不可不公”(《湖北通志检存稿三·序传》)的四大要
求。继承了古代史家据事直书的优良传统,反对“任情无例”和“私意褒
贬”。他说:“据事直书,善否自见,直宽隐彰之意同,固不可专事浮
文,以虚誉为事也。”(《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》)当然,这并不是说不要褒
贬,公正的议论,持平的论赞,亦不妨附入,否则也就失去了作史惩劝的
本意。至于在志体既合史例,考信核实无虚的前提下,适当进行文辞修
饰,自然也是需要的。
为了解决修志的材料来源问题,他还建议清政府在各州县设立志科,
专门掌握搜集乡邦文献,“佥典吏之稍明于文法者以充其选”。在志科以
外,四乡还各设采访一人,聘请“绅士之公正符人望者为之”,平日负责
采集遗文逸事,及时上呈志科。至于资料搜集的范围、办法以及如何保管
等,他在《州县请立志科议》一文中均有详尽的论述。可是,这种具有独
创性的积极建议,并没有为清政府所采纳。我们觉得章学诚所提出的有关
修志方面的某些见解和问题直到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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