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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的方志学




               志都从古修起,“如前志无憾,则但当续其所有;前志有阙,但当补其所
               无”。况且为了切合实用,也必须修当代之书,记当代之事。所以,“方

               志之修,远者不过百年,近者不过三数十年”。他还举例说明“史部之
               书,详近略远,诸家类然,不独在方志也”(《记与戴东原论修志》)。这种

               修志求其实用,详近略远的主张,正是他“经世致用”的史学思想在修志
               问题上的具体表现。这种思想在乾嘉时代来说,还是难能可贵的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方志分立三书


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在方志学上另一杰出贡献,是创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义例,

               提出了方志分立三书的主张。《方志立三书议》,可以说是章学诚所创立
               的方志学之精义所在,它的提出,标志着他方志理论的成熟、修志体例的

               完备和方志学的建立。我们知道,他的修志理论是在长期辩论和具体实践
               中得以不断充实、逐渐完备起来的。他早年《答甄秀才论修志》二书和

               《修志十议》(见《章氏遗书》卷十五)一文,对编修方志已提出了不少卓越
               见解,为后来之主张开了先河。如“志乃史体”“立志科”和另立“文选

               与志书相辅而行”等重要创见,是时均已提出。此后,在方志的性质、内
               容、体例等方面,与戴震、洪亮吉等人曾专门进行过论战。尤其是屡次主

               修志书的实践经验,更不断丰富了他的修志理论。所以,他的修志理论是
               不断在发展的,而反映在他所修的方志上,则一部比一部来得完善。晚年

               所修之《湖北通志》,可视为已达成熟阶段的代表作,它是在《方志立三
               书议》提出后撰成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章学诚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,总结出欲撰好方志,必须分立三书。
               他说:“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,必立三家之学,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

               也。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,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,仿《文选》《文
               苑》之体而作文征。三书相辅而行,缺一不可;合而为一,尤不可也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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