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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



               与著述性的矛盾,直到编纂《湖北通志》期间,形成方志立三书的完善义
               例时,才自认为完满地解决了,并写出《方志立三书议》的总结文章。正

               如梁启超所言:“向来作志者,皆将‘著述’与‘著述资料’混为一谈。
               欲求简洁断制不失著述之体耶?则全书繁而不杀,必荒秽而见厌,故康之

               《武功》、韩之《朝邑》,与汗牛充栋之俗志交讥盖此之由。实斋‘三
               书’之法,其通志一部分纯为‘词尚体要’‘成一家言’之著述,掌故、

               文征两部分,则专以保存著述所需之资料,既别有两书以保存著述所需之
               资料,故‘纯著述体’之通志,可以肃括闳深,文极简而不虞遗阙。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
               随着资料性与著述性矛盾问题的一步一步解决,章学诚对方志性质的认识
               才由主张“志乃史体”“志乃史裁”,到认为方志是“一国之史”,最后

               于编纂《湖北通志》期间,升华其“立三书”说,才有了“方志乃一方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全史”的著名论断。 可以说,章学诚“方志乃一方之全史”说,是他在
               解决志书资料性与著述性矛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,是他的方志立三书说
               在理论上的总结与升华。既有著述部分的“志”,又有积存资料的“掌

               故”“文征”,故可谓“全史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我们研究方志性质理论,也不能脱离新方志的编纂实践。新方志的

               编纂,也要解决资料性与著述性的矛盾,而且是比章学诚时代要解决更全
               面、更复杂的资料性与著述性的矛盾,资料性与著述性的矛盾及其解决贯

               穿在新方志编纂的整个过程中。新方志编纂主要有三个阶段:资料工作阶
               段、全面编写阶段、总纂合成阶段。在资料工作阶段,主要解决资料性的

               问题;在全面编写阶段,主要解决著述性的问题;在总纂合成阶段,主要
               解决资料性与著述性的完满结合问题,使志书既保存全面、系统、翔实、




               [1] 梁启超:《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(三)——史学、方志学、传记及谱牒学》,《中
               国近三百年学术史》,《饮冰室合集》第10册,中华书局,1996年,第308—309页。
               [2] 关于章学诚方志性质认识的进程,可参看拙作《方志性质说的批判继承》一文,载《方志
               研究》1994年第1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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