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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方志思想的再认识
例,虽泰半精思独辟,然亦间有为旧史观念所束缚,或时讳所牵掣不能自
贯彻其主张者” 【8】 。
章学诚十分重视《大事记》的编写,主张志首必冠以编年体的大事
记,记载一方之“古今理乱”,起到全志之“经”的作用,“方志撰纪,
以为一书之经” 【3】704 。但综观其所修志书,除《湖北通志》外,其他各
志均没有设编年体的大事记,却必在志首冠以“皇言”“恩泽”二纪,而
这二纪记录的是皇帝的诏谕,根本起不到用以编年、经理全志的作用,这
显然与其倡导编年体大事记的主张背道而驰。
《列女传》的编写,章学诚本意并非专为贞节烈妇所立,“列女名
传,创于刘向。……然后世史家所谓列女,则节烈之谓,而刘向所叙,乃
罗列之谓也。节烈之烈为列女传,则贞节之与殉烈,已自有殊;若孝女义
妇,更不相入,而闺秀才妇,道姑仙女,永无入传之例矣。夫妇道无成,
节烈孝义之外,原可稍略;然班姬之盛德,曹昭之史才,蔡琰之文学,岂
转不及方技伶官之伦,更无可传之道哉?刘向传中,节烈孝义之外,才如
妾婧,奇如鲁女,无所不载;即下至施、旦,亦胥附焉。列之为义,可为
广矣。自东汉以来,诸史误以罗列之列,为殉烈之烈,于是法律之外,可
载者少;而蔡文姬之入史,人亦议之。今当另立贞节之传,以载旌奖之
名;其正载之外,苟有才情卓越,操守不同,或有文采可观,一长擅绝
者,不妨入于列女,以附方技、文苑、独行诸传之例;庶妇德之不尽出于
节烈,而苟有一长足录者,亦不致有湮没之叹云” 【3】829 ,但观其所修各
志,《列女传》表彰的仍是清一色的节妇烈女。
善恶同书、褒贬并用是章学诚一贯提倡的修志理念,“志传之有
褒无贬,本非定例,前代名志,亦多褒贬并行。马氏《安邱志》有丑德
门,何氏《闽书》有萑苇篇,郭氏《广东志》有贪酷传,林氏《江西
志》有奸宄类,前人不以为非。今议者但见志家鲜用此例,因误会为褒
贬并行权在国史。方志之例,止应录善,若有一定之式,非也。据事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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