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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方志思想的再认识




               人物传述传主一生有所不同,故易其名为“政略”);各类方志各有其记
               述的范围和撰写要求,不可以简单地加以合并与拆分成书;反对志名中以

               古地名或当地山水指代今地名的文人习气,等等。但是,在具体编纂体例
               中,章学诚同样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,这在以往的研究中较为忽视,

               我们今天评价章学诚的方志思想,是否可以立足于事实,秉持客观、公正
               的态度,而不是一味称颂,把章学诚送上神坛呢?

                    首先,有些体例并非章学诚首倡,但后世研究者多受其误导,常常
               把这些思想的闪光点加到章学诚头上,实为过誉。如章学诚在志书中曾

               设立《前志传》这个门类,用于记载前志义例、目录、作者姓氏、编纂情
               形等,他自认为这是他的一大发明,“州县志书,论次前人撰述,特编列

               传,盖创例也”         【3】689 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明万历《绍兴府志》志末即有
               《序志》卷,“凡绍兴地志诸书,自《越绝书》《吴越春秋》以下,一一

               考核其源流得失,亦为创格”                 【7】 ,可见这种做法并非章学诚首创,但以
               往的研究中由于受章氏误导,一般把志书中设立专篇记载一地前人修志思

               想的首创之功归于章氏            【1】361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其次,在人物传的编写上,章学诚提出的有关帝王后妃和正史已立

               传人物入志的做法,即使是放在封建时代的氛围中,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
               言的。章学诚认为帝王后妃在志书中仅允许以人物表的形式出现,不得僭

               列于《人物传》,“夫诸侯不祖天子,大夫不祖诸侯,严名分也。历代帝
               王后妃,史尊纪传,不藉方志。修方志者,遇帝王后妃故里,表明其说可

               也。列帝王于人物,载后妃于列女,非惟名分混淆,且思王者天下为家,
               于一县乎何有?” 【3】905 又认为正史已立传之本地人物,志书中不应重复

               立传,但可列其名于人物表,并将正史之传收于《文征》,“史如日月,
               志乘如灯。灯者,所以补日月所不及也。故方志之于人物,但当补史之

               缺、参史之错、详史之略、续史之无,方为有功纪载。如史传人物本已

               昭如日月,志乘又为之传,岂其人身依日月而犹借光于灯火耶?” 【5】6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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