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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史入志:章学诚方志学核心理念的再认识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也” ,“史志之书,记事为主” 。这就是说,志是语言文字表述,方
               志重要的是能用语言叙述历史事实。与文献相关的“事实”,也是章氏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
               得较多的一个术语,如“史志引用成文,期明事实,非尚文辞” 。方志
               要记录历史发展事实,这是章氏新方志主张之所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为何要强调方志编纂的历史化?因为方志是国史的基础,方志在本质
               上属于历史,或者说是大历史之一。它记录的是过去,不是现在,更不是

               未来。所谓史志不同,无非是记录的方式不同而已。章学诚重新界定了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4]
               志的定义,认为“百国春秋,实称方志” ,“夫州县志乘,比于古者列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5]
               之史书,尚矣” 。不过,笔者觉得将方志定位为地方史是正确的。“夫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6]
               有谱,州县有志,国有史,其义一也” ,这应该是方志的原始内涵,也是
               方志新的发展方向,是建立在方志编纂历史化基础之上的改革创新。
                    方志内容与地方史内容并不同。方志似乎面面俱到,实际只是简单介

               绍,中间缺乏历史故事性,缺乏历史事件的过程性。史与志之别,也就是
               讲故事与记录之别。历史是人类历史,人类故事是历史的核心。历史记录

               偏重人文故事的完整叙述,而方志只有地理上的自然与人文知识介绍。因
               此,方志不能成为史的依据。笔者参与编修的《宁波通史·元明卷》,最

               痛苦的莫过于资料的缺乏。宁波已是号称地方志较为丰富地区,有关元明
               宁波历史的方志并不少见,但其中不少内容是重复的,可用的历史资料并

               不多。强调史志不分,是为了加强方志的历史信息含量。








               [1] 《湖北通志序传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六。
               [2] 《为毕秋帆制府撰荆州府志序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六。
               [3] 《修志十议呈天门胡明府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四。
               [4] 《湖北文征序例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六。
               [5] 《和州志政略序例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四。
               [6] 《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》,《文史通义新编》外篇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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