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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修:重温章学诚方志理论




               立了征稿、撰稿、分纂、总纂、评稿、审稿、编辑出版的工作制度,但也
               不排除一些地方存在主编是甩手掌柜,甚至出现编写期间不明确主编,书

               写好了争当主编的事。修志者“职掌”不明直接影响志书的质量和修志队
               伍的建设。章学诚第二议是议考证,他认为对修志资料要用工具书考证,

               以正史做参照,对一些书本上无记载的事要采访踏勘,使志书成为信史。
               在资料考订翔实方面,首届修志绝大多数还是认真负责的,但也有的修志

               作风不够严谨,出现了史实问题。至于首届修志过于依赖文档资料,忽视
               了采风和实地踏勘,也不能不说是个不足。续修新志既要注意对资料的考

               证,还要重视社会采风。改革开放以来,社会内容异常丰富,不是所有内
               容都是可以通过部门文档解决的。章学诚第三议是议征信,侧重讲人物入

               传须详细了解此人的职务,对社会有何贡献,为当地革除了哪些弊端。对
               人物的评价要准确,最忌空泛的套话,“全无实征”“概不收录”,至于

               收入文苑的人物,必须开列其著有何书。首届志书在人物收录方面,往往
               以职务、职称为标准,有些人物传内容空泛,类同简历。虽然提出注意小

               人物的收录,但多数志书在这方面做得不是很好,在续修中我们一定要注
               意民营企业家一类人物的收录。章学诚第四议是议文征,他认为收艺文,

               其作者之臧否应属盖棺论定者,健在者的著作不得收录。此议似乎过于严
               谨,首届志书绝大多数只管作品发表书刊的级别,不管作者健故与否。我

               本人也不同意章氏此议,比如,明末清初之阮大铖,其《燕子笺》是好戏
               文,不管阮的人品如何都得收录。但章氏指出从严掌握对艺文的收录,其

               精神还是正确的。第五议议的是传例,主要谈的是不为生人立传,认为为
               生人立传非史法也,但他又认为守节之妇已至暮年者和去任之官政绩卓然

               者可以入传。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共同遵守的是“生不立传”的原则,但
               不少志书是生可入表,在任的官员也可以入表。可见在生人入传问题上,

               章学诚也觉得要开口子。因之,我认为,续修新志不仅生可入志入表,而
               且在“兼顾活动地区”问题上,比首届志书应增加外籍,包括外国人在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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