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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研究概览




               析:“春秋时,各国皆有史……由今日观之,可谓为方志之滥觞。”他为
               此还有“比附今著,则一府州县志而已”“最古之史,实为方志”等论

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断。 可见梁启超其实也是依据古代中国行政区划实际情况所作的判断。
               即就今日中国行政区划格局而言,不少当初之“国”早已为现今的省级以

               至市县级行政区划所替代,在此意义上看,古国之史当然是“地方”之
               “志”,所谓时过境迁、与时俱进也。正如章学诚所言:“部府县志,一

               国之史也”,“今天下大计,既始于州县,则史事责成,亦当始于州县之
                    [2]
               志”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其次,更重要的在于,章学诚又进一步强调:“今之方志,不得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
               于古国史也。” 例如,他认为“志”与“史”当需“严名分”,即方志
               既需与史有所关联,又应“避僭史之嫌”;而且“修史,必将于方志取其
                    [4]
               裁” 。还有,他之所以强调“今之方志,不得拟于古国史也”,问题的
               关键不在于“史”,一定意义上恰恰在于“志”。他曾尖锐指出:“今言
               国史取裁于方志何也?”乃“今之所谓方志,非方志也”,“方志既不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5]
               国史所凭,则虚设而不得其用,所谓觚不觚也,方志乎哉”! 从而对方
               志的独特价值意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,为编好规范的“志”,章学诚还提出了一系列辩证理念和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6]
               应的编纂方法,例如:“志之为体,当详于史” ,他认为:“志(虽)
               为史裁,(但)全书自有体例。志中文字,俱关史法,则全书中之命辞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7]
               字,亦必有规矩准绳,不可忽也。” 从而在史志之间划定了较为清晰的


               [1] 梁启超:《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·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(三)》,第206页。
               [2] 《文史通义校注·州县请立志科议》,第588页、第589页。
               [3] 《文史通义校注·方志立三书议》,第571页。
               [4] 分见《文史通义校注》:《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》,第825页;《州县请立志科议》,第
               588页。
               [5] 《文史通义校注·方志立三书议》,第573页、第574页。
               [6] 《文史通义校注·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》,第821页。
               [7] 《文史通义校注·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》,第861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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