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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学诚方志学研究综述(1801-2018)
清士人主要通过阅读《文史通义》所载章学诚所撰诸部志书的序例,来了
解其方志理论。
蔡元培在青少年时代就喜读《文史通义》,在光绪十六年(1890)
总纂《上虞县志》,在《重修上虞县志例言》中指出:“例因事而立,不
强事以就例,皆章先生家法也。”他还强调“师古者得其意,不必袭其
貌”,反对章学诚在志书卷首必冠“皇言”“恩泽”二纪做法,提出应
仿《华阳国志》,以地篇居首。李慈铭和叶昌炽都推章学诚为“志学专
家”。鹿传霖在《重修定兴县志·序》中将章学诚和洪亮吉、孙星衍、董
祐诚并列为乾嘉时期的修志名家。庆文序光绪《汾阳县志》也说:“以方
志论,首重体例,我朝自洪稚存先生著《乾隆府厅州县志》、章实斋先生
著《文史通义》,后贤循墨守迹,执柯伐柯,其则未远。”晚清学者已将
章学诚推为“志学专家”,以其“志例为绳尺”“志学之矩矱”,“志例
因而大定”,“志乘之体始明”。
晚清学者探讨章学诚方志学,不盲从且多有批评。王棻在《重修台
州府志议》中批评章学诚创拟的志书体例“僭似史书”“杂乱无章”,强
调方志体例“主因不主创”,“其义主述而不主作,其文详而不主略,其
事传信而不传疑”,“修志之法,不必过于求异”。他在光绪《太平县续
志·例言》中,又对章学诚以正史纪传体的体例进行志书人物传的编写之
论提出异议。总之,章学诚方志为史、方志立三书说、倡议各州县设立志
科、设立前志列传、设立阙访列传等学说,其时已得到较广泛的传播。
四、民国时期章学诚方志学研究(1912—1949)
进入民国后,随着《章学诚年谱》的问世、《章氏遗书》的刊刻以及
梁启超、胡适等名流学者的倡导,章学诚研究一度成为显学。民国时期学
者在方志编修和研究论著中,普遍对章学诚方志学理论采取扬弃态度,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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