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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重点被定位在城北的平原地区,浙麻、杭钢、杭玻、杭氧、杭锅等大批工
厂纷纷上马,而西溪路沿途山峦起伏、水网交错,并不适合发展工业,于是
进驻的都是“生产自救”性质的单位。
1953年10月,杭州市民政局在西溪路沿线的金鱼井村征地近600亩,建
成杭州花坞果园。这个果园最初其实是一个综合农场,除了水果,还种植油
菜、小麦、蚕豆、土豆、番茄等农作物,甚至还饲养了不少生猪。当然,最
出名的还是水果,花坞的水蜜桃、水蜜梨、葡萄等都曾经是杭州市民心头的
最爱。
让人不解的是,这样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果园,为什么不是由农业局
来主办,而是由民政局来建设的呢?原花坞农场副场长萧巨生的一段回忆,
为我们道出了个中的原委。
当时杭州解放不久,到处呈现一派新气象。但有人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
上提出,杭州的市容与这个风景城市不相匹配,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。的
确,刚解放时,很多外地游民因战乱涌入杭城,他们居无定所,有的沦为小
偷乞丐,有的公然站街卖身,严重影响了市容风貌。
按照职责,这个艰巨的任务落在了负责社会管理的民政局和负责强制改
造的公安局头上。1950年至1952年间,民政局收容了5000人,有的遣送回原
籍,有的送安老院、儿童教养院等机构,留下无处可去的青壮年尚有2400多
人,为了安置这些没有劳动技能的游民,民政局特意建立了一些单位,如五
云山农场、绍兴和萧山的精细麻厂等,花坞果园也是其中之一。
1954年元月,另一家性质相近的单位又在西溪路沿线的东岳村北侧诞
生,这便是由杭州市园林管理局创建的“杭州苗圃”。这个苗圃以花卉苗木
的繁育和培养为主,曾为杭城的绿化、美化作出过很大贡献。之后随着城市
化进程的不断推进,占地面积达869亩的杭州苗圃被不断征用,硕果仅存的一
个“西溪花市”,曾是我购花买鱼经常光顾的一个地方,也在去年的征迁中
拆除了。